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信息 > 专题专栏 > 归档专题 > 中共灵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

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文章来源:灵璧发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6-21 07:57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字体大小:【    】

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决议(2021年6月19日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6月19日在灵城举行。

会议决定:一、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2021年6月24日在灵城召开。二、全会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草案)、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草案),决定将以上文件提请中国共产党灵璧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议。三、全会听取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汇报,讨论县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产生灵璧县出席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团结全县人民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勇担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奋力谱写新阶段高质量现代化美好灵璧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