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商超、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督促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
下一步,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监管,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孙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