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重点工作,组建医保“三重保障”网络,以“五强一优”为抓手,推动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印制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年画、海报、折页等20余万份;动员各镇、村医保工作人员覆盖式入户宣传;利用短视频等方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参保群众宣传政策,不断提升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强化参保扩面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该县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截至7月底,累计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56100人,资助金额1643.10万元。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确保该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灵璧县已脱贫人口94242人,脱贫不稳定户362人、边缘易致贫户7308人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2570人已全部参保。定期筛查系统中动态新增的特殊人群,对未参保的人员及时催缴,确保享受医保政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强化医保待遇兑现。该县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参保居民就医受益277.22万人次、“三保障”资金支出67177.63万元、基本医保支出53040.4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9308.6万元、医疗救助支出4828.5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2.71%,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8.1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76.61%,有效防范化解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和比对。及时核实特殊人群死亡、新增等情况,做到身份标识应标尽标。健全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台账,动态管理,实现待遇享受应享尽享。强化预警,每月统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户等信息,及时纳入监测或办理低保,符合医疗救助申报条件的按程序给予救助。
强化慢病政策落实。定期筛查,对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政策落地,筛查鉴定符合“两病”患者45573人。印发《灵璧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免申请办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大数据赋能,优化办理环节,按条件实行“免申即享”,让参保群众享受无需申请即可办理服务。
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落实“一站式”服务,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实现参保人员“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张海威、王丹、闫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