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6年

八、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17-06-23 16:47
字体大小:【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一定数额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每年给予一定数额扶助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