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信息 > 专题专栏 > 归档专题 > 电子商务进农村 > 政策文件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05-10 17:26
字体大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灵璧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已经2018年4月28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灵璧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电商扶贫是全省十大产业扶贫工程之一,为确保2018年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完成电商扶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及《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18年顺利“摘帽”的实施意见》(灵秘〔2018〕5号)及《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暂行)。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商务局会同县扶贫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依照电商扶贫工作考核细则,对被考核单位采取查阅台账与实地现场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月通报、半年考核、年度考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7月份进行半年考核,考核结果按4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12月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6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四、考核分值设定与计分办法 

详见《灵璧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细则》。

五、考核内容

1.组织保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在年度内召开2次以上会议对电商扶贫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做好会议记录;成立相应的电商扶贫推进领导机构,配备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有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电子商务工作;制定年度电商扶贫工作方案。

2.宣传动员。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发动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志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残疾人等利用网络创业就业,踊跃加入电商产业,积极开展村民触网活动;在村活动中心、村电商服务站、交通要道、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拉横幅、刷永久性墙体广告、制作电商宣传栏等,扩大宣传效果。

3.人员培训。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员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电子商务相关知识培训,完成年度电子商务培训目标任务,并做好记录,健全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4.村级网点建设。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覆盖率达100%、快递物流覆盖率达100%,建设标准符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推进村级网点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

5.培育孵化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孵化辖区内电商经营主体,促进电商经营主体快速增长,建设电商扶贫(服务)示范网点。

6.提高电商交易额。全面完成电商交易额及农村产品上行交易额,积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销售农产品。

7.建立信息台账制度。每月按时报送各项报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和服务农村电商贫困人口信息台账,挖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典型经验并及时宣传推广。

8.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就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电商实现销售自产农产品,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电商产业链中创业就业(从事电商网点、网店、物流快递的经营;农产品上行的蔬菜、水果以及农产品采摘、打包、运输等),健全相关信息台账。

六、考核结果应用

1.根据考核得分排名,通报表彰前六名。

2.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扶贫目标考核和年终岗位目标综合考核。

灵璧县电商扶贫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序号

分值

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考核方式

得分

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进

25

1

3

成立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全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电商扶贫工作。

没有召开会议的或召开会议不满2次的、没有成立机构的、没有安排专人负责的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查看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

2

1

制定电商扶贫工作方案。

没有制定工作方案的不计分。

查看文件。

3

4

宣传动员。

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在行政村活动中心、交通要道、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拉横幅不少于8条、刷永久性墙体广告不少于4;在行政村部制作电商宣传栏不少于2;每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周边有2幅以上的醒目标语。缺一项扣2分,数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查看会议照片、签到簿,现场查看。

4

2

办公场所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话、传真、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缺一项扣1分,实行倒扣分。

现场查看。

5

15

全面完成电商交易额、新增电商经营主体及电商扶贫示范网点建设等目标任务。

有一项未完成任务的扣5分,扣完为止。电商交易额超目标任务10%,加1分。

查看每月上报的报表、市场监管局的营业执照和现场情况。

村级平台及网点建设

10

6

6

行政村电商网点建设覆盖率100%,建设标准符合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营。

覆盖率未达到100%的,不计分;建设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未能够正常运营的扣5分。

现场查看及调取后台经营数据。

7

4

物流快递覆盖率100%,物流配送能够直接到村。

覆盖率未达到100%的,不计分;不能够进行快递收发或从县到村完成配送时间超过3天的,扣3分。

现场查看及查验快递单据等。

信息

台帐

20

8

2

按要求采集贫困劳动力信息,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电话抽查。

9

8

每月24日前准时上报各项报表。

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全的,不计分。

查看上报材料,县电商办核对。

10

2

按要求建立农村电商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未按要求建立信息台帐的,不计分。

查阅资料

电话抽查。

11

8

挖掘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典型材料并及时上报县电商办。

及时上报典型材料或先进事迹,经核实的,每一例计4分;上报不及时或经核查不实的,不计分。

查看上报材料,县电商办核实。

就业

服务

培训

40

12

5

按要求完成电商培训目标任务。

每少1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电话抽查。

13

5

按要求完成贫困人口的电商扶贫培训任务。

每少1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电话抽查。

14

15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电商实现销售自产农产品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便利服务,提高贫困户收入。

每带动一个贫困户,计0.5分,总分不超过15分。

查阅台账资料,电话抽查。

15

15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电商领域就业创业。

每帮助一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电商领域就业创业的,计0.2分,总分不超过15分。

查阅台账资料,电话抽查。

加减

分项

5

16

5

以督查工作通报资料以及上级检查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县级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批评一次扣1分;市级以上检查被表扬一次加2分,批评一次扣2分。加分不超过5分,扣分扣完为止。

根据通报和检查记录确认。

合计

100

累计得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