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县公共服务中心、各电商网点建设企业:
为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彻底全面完成电商扶贫整改各项任务,现将电商扶贫整改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1.商务局职责:(1)负责指导全县电商扶贫整改工作,引进和培育大新电商企业入住我县;(2)负责全县电商知识培训工作;(3)组织开展村级网点排查工作,对网点进行分类挂牌、动态管理;(4)动员组织电商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与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和网点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工作;(5)适时组织开展本地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展销会);(6)建立联系包保机制,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暗访,对暗访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乡镇限期整改;(7)制定乡镇电商发展考核办法;(8)做好县政府安排的电商扶贫整改其他工作。
2.乡镇职责:(1)切实履行村级网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优化村级网点布局,做好本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的遴选、优化调整、日常监管和信息报表上报工作;(2)加强对村级电商网点整改的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日常巡查和督导、调度工作;(3)负责全面清理本乡镇与“农村电商”“电商扶贫”等有关无用、无效的标牌标识;(4)明确专人对各村级网点上报的农产品信息进行汇总,报送至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5)具体负责本乡镇村“两委”及电商网点的电商培训,安排专人协助县公共服务中心对村级网点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指导并协助网点负责人通过第三方平台、网上小程序、微信等开展农产品网销,迅速提高本乡镇综合服务网点的比例;(6)适时组织开展本乡镇土特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或展销会;(7)做好县政府安排的电商扶贫整改其他工作。
3.行政村职责:(1)建立健全一名村“两委”与网点负责人建立紧密联系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本村电商网点各项工作;(2)具体负责全面清理本行政村与“农村电商”“电商扶贫”等有关无用、无效的标牌标识;(3)村“两委”要积极参加乡镇组织的电商培训,熟知本村电商网点管理要求、整改目标和网点职责;(4)明确一名村扶贫专干为本村网点兼职联络员,负责本村农产品信息的收集并督促和协助网点负责人及时做好农产品信息台账记录(每月记录至少3-5条)及快递、缴费、代购等便民服务台账记录,对于综合网点,还要督促和协助网点负责人做好本地农产品网销台账记录,台账记录要做到服务对象明确、产品信息清晰、内容真实有效、台账数据明晰,每月20日前拍照上报至乡镇;(5)积极配合和协调解决网点承建企业和县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做好网点整改其他各项工作。
4.县公共服务中心职责:(1)负责全县村级网点的具体统筹管理和运营监督职责;(2)负责县直部门、乡镇及镇直部门和村“两委”、网点负责人、扶贫专干、驻村扶贫工作队、大学生村官、产业发展指导员、农村致富带头人、有条件有意愿参与电商经营贫困户的培训具体实施工作;(3)负责对各乡镇上报农产品信息的汇总、精准梳理工作,建立本地特色农产品信息数据库;(4)对精准梳理出适宜网销的农产品,通过京东·灵璧特色馆或其他第三方平台、网上小程序、微信等开展农产品网销且有一定实绩;(5)充分发挥电商企业资源、信息、渠道优势,组织实施电商扶贫产销(助销)对接活动;(6)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电商企业与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和网点对接,实现信息互通、互联、互享;(7)积极开展和推动电商企业与基地、合作社等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收购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村群众自产农特产品活动;(8)做好县商务局安排的电商扶贫整改其他工作。
5.承办企业职责:(1)负责对所承建村级网点的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齐各项软硬件设施设备,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2)加强对网点的运营业务指导,确保网点能够开展实实在在的业务;(3)主动配合县商务局做好电商扶贫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协助网点所在的乡镇和县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做好网点整改其他各项工作。
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