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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17-11-2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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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灵璧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11月23日灵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5日


灵璧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实施,大力扶持青年创业,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强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皖发〔2016〕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9号)、《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7〕52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宿政秘〔2015〕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改造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这一难题。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共同繁荣,打造极具我县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带动效应明显、业态互补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做大特色农村电商规模,全力提高农村商品流通效率。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和提升改造农村网络设施、乡村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拓宽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扶持农村青年创业,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农民能够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红利,实现县域经济“接二连三”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根据全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结合我县旅游资源,对主要农副产品、农村地区加工品、手工艺品进行网络宣传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建设一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新增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

2017年,实现村级网点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农村宽带普及工作,全县行政村宽带覆盖率达到100%;壮大网络经营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孵化电商企业、个人网店100家,为200款产品提供品牌包装与宣传,推动农产品上行,到2017年底农副产品网上交易及工业产品网上定制,总额突破10亿元;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增长30%以上,培训人次5000人以上,相关从业人员达到10000人以上。

2018年,力争孵化网商总数突破500个,培训1万人次以上;开通至少2家第三方平台的特色灵璧馆,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15亿元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通过培训和引入人才的方式,彻底解决县域人才匮乏的问题,电商扶贫成效显著。

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一)支持农村产品上行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资金将遵循专款专用、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以下六个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重点:

1.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对其有效投入予以适当补助。对达到一定销售规模的电商企业,对新获得的认证等相关资质予以奖励。

2.支持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其固定资产投入等予以适当补助。

3.支持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对其相关固定资产投入等予以适当补助。

4.支持县域特色农村产品展销馆建设,制定绩效考核细则,根据实绩以奖代补。

5.对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特色品类的农村产品开展网络营销、品牌宣传推介予以适当补助。

6.推进电商扶贫,对经认定的电商扶贫能手等,以电商扶贫方式予以奖励。

(二)支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

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实用、节约原则,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三)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加大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就农村产品上行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

(四)避免资源浪费

充分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进行改造,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资源浪费。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在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灵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约1000平方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运行,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交由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管理,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服务中心建成后将面向政府、企业和个人,根据不同需求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其他增值业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体系化支撑服务,政府与企业间实现信息共享、相互促进,共同驱动,形成发展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更好更快发展。

(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培训体系。由县商务局、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运营方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利用专业培训机构,聘请电子商务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组织政府、企业、农民、大学生、创业青年、精准扶贫对象等开展电商意识培训、电商技能培训和电商管理运营培训。

重视培训后的人才转化问题,建设人才库,帮助人才与企业对接、协助有能力的人才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项目,培训一批农村电商脱贫带头人,确保培训成果的转化率不低于5%。

(三)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通过整合本地邮政、各大快递物流公司,成立专业物流公司,负责从县到村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包括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及农村物流运输体系。鼓励从事运输、仓储、货代、配送等业务的传统物流企业,根据自身业务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延伸物流服务范围和领域,成为部分或全程物流服务的供应者。

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和物流运输体系,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以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基础,结合我县邮政现有的乡镇物流配送网络、交通部门的农村公交班线、本地货运等各种运输资源,解决物流服务在农村服务能力较弱问题。

建设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重点解决农村物流资源的协调统筹,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快递跟踪信息能够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传达到农村,让农村群众实时查询到包裹在县域内的流转情况和包裹到达短信提醒等服务。

(四)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结合灵璧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及县级物流中转中心的建设,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结合第三方溯源体系或产品供应商,促进灵璧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推动灵璧农产品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与实施。通过整合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团队,建设灵璧县农产品品控、售后、供应商入驻、产品检测、发货流程、仓储6S管理等各岗位管理制度,保证农产品品质,促进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广。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

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

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农民提供电子商务基础服务。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规划,优先在示范中心村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利用现有的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资源建立综合服务站,具备区域服务中心功能。发挥大学生村官的知识优势,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服务,并不断完善充值缴费、旅游、电子结算、信息发布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打通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全县农村服务网点新增至少100个以上,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提升农村服务网点的服务质量,强化农村产品上行和扶贫功能。

(七)加大电子商务扶贫力度

以精准扶贫为主线,以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为抓手,以贫困农户增收致富为核心,以创建全国电商扶贫示范县为目标,按照“做到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实现我县73个贫困村电商村级服务站点全覆盖,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各乡镇和贫困村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通过建立完整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体系、网店服务体系、网货供应体系、网络物流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搭建农产品网上销售新平台,拓展农村信息服务新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特色产业开发、包装加工、网货供应、快递物流、网上营销等贫困乡村电商扶贫产业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

成立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灵璧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机制

建立项目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培训、政府平台建设、企业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检查。

由财政局监督项目专项资金安全,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确定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明确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审核程序、拨付程序、会计处理,严格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营造发展氛围

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明白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分工机制

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加大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和资金投入,组织电子商务相关培训,整合完善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负责示范工作方案的制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脱贫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局)

组织当地农业企业参加电子商务相关培训,鼓励农产品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网络销售,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农业企业与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组织促进农产品的商品化,负责农产品的标准化率与品牌化率的提升,制定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县农委)

组织地方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搜集并梳理产品上网目录,积极协助企业开拓电商渠道。(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申报与资金分配工作,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与规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围绕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目标,有效规划中心城镇空间布局,科学指导本地电子商务产业集中区与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的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电子商务的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统计、标准、信用等制度,规范电子商务县场秩序。(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在金融、土地、收费、招商等方面制定出台支持政策,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招商局)

促进电子商务的就业与创业,积极鼓励农村妇女等从事电子商务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妇联)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宽带、移动、无线等多种网络方式的接入,确保宽带全覆盖。(责任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灵璧分公司)

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促进物流配送规范化、集约化、环保化。(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统筹全县快递行业发展机制和数据。(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供销社)

完善优化当地旅游资源,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当地旅游特色资源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特色农产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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