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灵璧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
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0日
灵璧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快发展全县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做好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 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奶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9 号)、《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140 号)及《灵璧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灵电商组字〔2017〕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为抓手,坚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工作思路,着力破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难题,全力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全覆盖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村产品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构建现代化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流通服务一体化,为发展美好灵璧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各乡镇(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加强监督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重要引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积极争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改造传统商业经营模式,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探索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经验。
三、工作目标
到 2017 年底,在全县310个行政村(社区)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为当地居民提供网络代购代销、物流配送、话费充值、水电代缴等电子商务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9月底前)。出台《灵璧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召集相关电商企业召开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动员大会,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电商企业积极参与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
(二)建设申报阶段(2017 年10 月底前)。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向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提交《灵璧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申请表》,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7年 12月底前)。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审核通过的电商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工作,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要求不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达到建设要求。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4月底前)。按照“三个全覆盖”和“一中心、五体系”目标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开展查缺补漏,督促各建设企业按时完成站点建设和提升站点服务功能。全面梳理总结,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五、政策支持
每个行政村支持一个站点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给予资金支持,站点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在贫困村建设服务站点给予电商企业1万元补助,在非贫困村建设服务站点给予电商企业8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