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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18-09-1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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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办字201813

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灵璧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灵璧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璧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5日

灵璧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农产品网上营销,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充分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本地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产品上行难题,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业收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逐步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体,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强力推进灵璧酱卤肉灵璧奇石灵璧大米等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做好农产品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农委、林业、商务等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发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营销大户等依托知名线上和线下市场,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信息,提升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布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单品特点、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以及企业(合作社)简介、联系方式等。(牵头单位: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引导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在专业电商平台开店销售。商务农委林业等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借助其品牌优势,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培育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不断扩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选择县内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营销企业、营销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到2020年,全县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20家。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以完善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加快建立县、乡镇(社区)和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物流配送。通过电子商务高效集约的流程再造,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各乡镇)

(五)依托网络资源拓展产品外销市场。推广“企业+基地+网店”、“协会+合作社+网店”等模式,发挥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拓展我县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委、各乡镇)

(六)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推动县内高、中职院校完善电子商务学科建设,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邀请淘宝大学等有关方面专家、教授,特别是淘宝开店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营运公司,对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等进行电子商务培训。(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团县委、县农委、各乡镇)

(七)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精品和品牌。县农要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的特色农产品,扩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县市场监督局要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商标注册及名牌产品培育认定工作,打造特色知名品牌,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牵头单位:县农委、市场监督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八)建立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加快制定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检测等相关标准, 把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纳入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战略, 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以优良的品质和外观形象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我县农产品网络营销全面普及和发展。

(九)加强网络信息监督管理。要制定和逐步完善对信息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坚决打击网络信息欺诈、诱骗等行为,以保障农户和农产品消费者权益。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给予扶持。加大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营销大户的支持力度,对农产品网上交易企业、营销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兴办仓储保鲜设施、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县经信

(二)税收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规定免征蔬菜、肉品(猪、牛、羊、鸡)和鲜活蛋产品(鸡蛋、鸭蛋、鹅蛋)流通环节增值税,落实国家对农林牧渔项目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产品,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率。

(四)用地支持。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或招商引资电子商务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放宽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一律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三)争取项目支持。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在申报安排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市场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向网络营销农产品的生产、营销企业予以倾斜。

(四)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管理。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大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促进全县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五)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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