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宿州市灵璧县渔沟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EPC)跟踪及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审计机构的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决定公开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参加“宿州市灵璧县渔沟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EPC)跟踪及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的选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宿州市灵璧县渔沟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建设项目(EPC),项目建安费约5734.02万;
2.服务范围:跟踪及结算审核服务,参与项目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验收,定期汇报项目跟踪审计情况以及业主的合理要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乙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时止。
4.服务费用:最低限价8万元,最高限价16万元,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
二、报名条件
请参与本项目的潜在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在2026年6月30日上午9点前到灵璧县渔沟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名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如下: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当前至少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法人报名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团队其他人员至少2名,须分别具有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1)提供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当前至少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4.报名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业绩或清单控制价审核业绩或结算审核业绩。
注: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成果文件(有双方签章的签章页(封面或扉页)/审核报告/审核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报价表单独密封,与报名资料一起递交。
三、比选规则
1.投标单位大于等于3家方可进行比选。
2.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后进行唱标,计算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B。最接近B值的为中选单位。如与B值最近偏差值相同,以报价低的为中选单位。如最接近B值的有报价相同的现场摇号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由比选人当场确定。
注:有效报价的确定:如投标有效单位为5家以上者,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5家或5家以下者直接计算平均值.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请报名成功的单位在比选时间开始前携带报价表参与比选,迟到或报价表不满足要求则不予接收,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比选时间:2026年 6月30日9时30分
比选地点:灵璧县渔沟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姜校长 15556288050
附件1:报价表.doc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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