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5〕58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全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经内业资料分析、外业实地核查、质量检查与成果审核等程序后,认定了1个符合“新增无主废弃矿山”标准的采矿损毁土地图斑。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公告所列历史遗留矿山后期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如对责任主体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月7月16日联系电话:0557-6022818
附件1:灵璧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认定结果详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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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图斑编号 |
矿山位置 |
图斑面积(㎡) |
中心点(经度) |
中心点(纬度) |
|
1 |
ZJ3413232026001001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西国有山地 |
4896.25 |
117.407514 |
33.970877 |
附件2:灵璧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位置及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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