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闫河灵城段水草未及时打捞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6年5月县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闫河灵城段有水草未及时打捞。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闫河灵城镇段约长500m河道内存在漂浮水草。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立行立改,进行打捞清除。
四、目标任务
确保清理干净,保持河道水面环境整洁。
五、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水利局立即安排人员、船只打捞闫河灵城镇段水面水草。截至目前,该河段水面漂浮水草已打捞完毕,水面环境整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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