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县级排查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风顺木业有限公司车间积尘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风顺木业有限公司生产时,车间未密闭,地面积尘较多未及时清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大庙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生产时车间密闭,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及时清理车间和厂区积尘。
四、目标任务
生产时配套安装的治污设施同步运行;保持厂区环境清洁。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截至目前,该公司生产时车间密闭,布袋除尘和脉冲除尘设备正常使用,并安排专人定期打扫车间积尘,该问题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