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华达一号院建筑工地建筑扬尘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灵城镇华达一号院建筑工地雾炮机损毁,未及时修换。施工现场道路积尘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对雾炮机及时维修更换,洒水降尘,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四、目标任务
施工场所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五、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住建局责令该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截至目前,该建筑工地雾炮机已修复,施工时开启使用,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道路进行清理打扫。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