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自主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下楼镇付寨村一石粉加工厂无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加工生产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下楼镇付寨村无名石粉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建设石粉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下楼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立即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拆除机器设备并清运离场。
四、目标任务
关闭取缔“散乱污”加工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石粉加工厂立即停止环境污染行为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石粉加工厂生产机器设备已拆除并清运离场,现场环境卫生已打扫干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