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簿本采购项目(三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3-06 16:26 责任编辑:教体局
字体大小:【    】

一、项目编号:AHCN- LBCGSHF20260209重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簿本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盐城鑫皓玉印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小写:¥:98445.00元

(大写):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百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238号,联系电话:15955793491、1335557041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村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凤山隧道以西,钟灵大道北侧,凤山大道东侧

联系方式:周主任  1585537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238号

联系方式:15955793491、1335557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主任、刘工 、沈工

电   话:15855379597 、 15955793491、133555704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