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大庙镇一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大庙镇大庙村303省道北侧加油站后物料堆场,露天堆放黄沙、石料,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大庙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及时覆盖物料,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四、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防尘抑尘措施,防尘粉尘污染周边环境,消除环境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物料堆场负责人立即停止环境污染行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该物料堆场露天堆放物料已使用密目网全覆盖,消除了扬尘污染隐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