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自主排查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伊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加工过程产生粉尘污染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虞姬镇灵璧县伊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草场秸秆揉丝加工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虞姬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秸秆揉丝加工设备要配套安装除尘设施,现场作业时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有效降低秸秆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染。
四、目标任务
秸秆揉丝加工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使用,严禁粉尘直排外环境。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除污染隐患。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安装布袋除尘器,生产加工时车间密闭,消除粉尘污染隐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