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自主排查专项行动交办灵璧县6件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问题。截至目前,6件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禅堂镇河北村村部北30米处一物料堆场露天堆放石料。
2.渔沟镇梁集村王子瑞物料堆场露天堆放石料,无防尘措施。
3.大路镇大龙村张玉巧料场露天堆放物料,现场无防尘抑尘措施。
4.朝阳镇韩家村,灵双路东侧朱某黄沙石粉售卖点,黄沙、石粉等物料露天堆放,无防尘抑尘措施。
5.虞姬镇灵光村村委会西侧露天堆放建筑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
6.渔沟镇何庄村王志强物料堆放点露天堆放石料,无任何防尘抑尘措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禅堂镇政府、渔沟镇政府、大路镇政府、朝阳镇政府、虞姬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对露天堆放的物料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四、目标任务
物料堆放时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相关镇政府开展现场检查并要求各物料堆场负责人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6家物料堆场现场露天堆放的物料均已使用密目网覆盖,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