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5年7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灵璧县黄湾镇一处炼制动物油脂生产线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黄湾镇陆集村大山林场东约700米有一处炼制动物油脂生产线,未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擅自投入生产经营;场区北侧空地露天堆放大量沾染动物油脂的塑料薄膜。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拆除炼制油脂的机器设备并清运离场,妥善处置场区内沾染动物油脂的塑料薄膜。
四、目标任务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关闭取缔,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环境污染行为。截至目前,该炼制动物油脂生产线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清运离场,产生的塑料薄膜等垃圾已转运至光大灵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