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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个体业户)

文章来源:灵璧县交通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9-29 10:42 责任编辑: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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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依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整改清理运政运政系统问题数据的通知》,经核查我县辖区内共计20个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依法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予以注销。

请被许可人(详细名单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还灵璧县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联系人:周恩锋       电话:0557-6022257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个体业户明细.xlsx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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