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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轴承产业园五期2#厂房增设电梯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经济开发区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14 18:19 责任编辑: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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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璧轴承产业园五期2#厂房增设电梯项目(二次)(采购编号:JG2025-08-1299),于2025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询比,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成交价(元)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远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47353.25

公示期: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

公示媒体: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lingbi.gov.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灵璧开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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