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5年5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高楼镇一处物料露天堆放。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高楼镇毛庄村,原灵璧县林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有大量石子石粉存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高楼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四、目标任务
物料全覆盖防尘抑尘。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对现场进行核查,原灵璧县林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不在生产,现物料堆场负责人租用该场地用于存放物料。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物料堆场负责人对露天石子石粉进行覆盖,消除扬尘污染隐患。截至目前,该处露天物料已使用密目网全覆盖,该问题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