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5年6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潼河高楼镇李楼村段有水草未及时清理。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潼河高楼镇李楼村段存在200米河段水草未清理打捞。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立即清理打捞该处河段水草。
四、目标任务
潼河高楼镇李楼村段水草清除完成,河道通畅。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水利局立即组织人员和船只对该处水草进行打捞。截至目前,该处水草已清理、转运完毕,河面整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