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BCL-2025002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2025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二次)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精博康复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朱雀山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2期12栋5楼
中标金额:60800.00元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灵璧县2025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二次)一包
品牌:精博
规格型号:小腿假肢(碳纤脚板)、大腿假肢(太合金)、膝离断假肢(肽合金)、上臂美容假肢、矫形鞋、矫形鞋垫、踝足矫形器、膝踝足矫形器
数量:4例、2例、4例、1例、14例、14例、18例、6例、
单价:12000元、8000元、16000元、2900元、4900元、1400元、10800元、48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善海、王凤、胡金山(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收取,费用: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金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凯旋门小区南门西16-110 ,联系人: 王工,联系方式: 1372127157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灵璧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 灵璧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韩主任
电话: 1875579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宿州金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凯旋门小区南门西16-110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37212715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372127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