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宿州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灵璧县朱集镇两处物料堆场露天堆放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灵璧县朱集镇,省道224西侧有一无名物料堆场。大量生产物料露天堆放在厂区内及西侧空地,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道路积尘严重。原先用于储存的厂房也已破损严重,起不到丝毫应有的功能。
2.灵璧县朱集镇,防汛抗旱物资临时储备点院内,露天堆放着大量黄沙、石子等物料,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道路积尘严重,风吹尘起。
二、整改实施主体
朱集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对露天堆放的石子等物料进行全覆盖;及时清理打扫厂区及道路积尘,物料转运时采取湿法作业,有效降低扬尘污染。
四、目标任务
对厂区堆放物料进行全覆盖;做好厂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防止地面积尘。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两家物料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省道224西侧物料场破损厂房已修复,场区内露天堆放物料已使用密目网覆盖,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防汛抗旱物资临时储备点院内物料场露天堆放物料已使用密目网覆盖,作业时洒水降尘。以上问题整改完成。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