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5年4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灵璧县大庙镇找营村无名混凝土搅拌点未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非法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大庙镇找营村无名混凝土搅拌点未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非法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大庙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立即拆除该处非法混凝土生产设备,生产机器、物料全部清运离场。
四、目标任务
完成“散乱污”加工点关闭取缔,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搅拌点立即拆除生产设备,停止污染环境行为。截至目前,该搅拌点已拆除生产加工设备,物料已清运离场。该问题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