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5年4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灵璧县朱集镇省道224西侧合肥市海惠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物料堆场露天堆放石灰、石子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灵璧县朱集镇朱集村孝伍砂石料经营户院内黄沙、石子等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灵璧县朱集镇省道224西侧合肥市海惠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物料堆场露天堆放石灰、石子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灵璧县朱集镇朱集村孝伍砂石料经营户院内黄沙、石子等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朱集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1.立即对露天堆放的石子等物料进行全覆盖。2.及时清理道路积尘,作业过程采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
四、目标任务
场内物料做到全覆盖,道路无积尘,作业时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合肥市海惠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孝伍砂石料经营户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合肥市海惠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物料已使用密目网覆盖,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孝伍砂石料经营户露天堆放物料已使用密目网覆盖,作业时洒水降尘。以上问题整改完成。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