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5年3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灵璧县渔沟镇小五汽修公司危废暂存间未按照规定悬挂危废标识牌”;“灵璧县朝阳镇陈康汽修公司危废暂存间未按照规定悬挂危废标识牌”,两家汽修公司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灵璧县渔沟镇小五汽修公司危废暂存间未按照规定悬挂危废标识牌。
2、灵璧县朝阳镇陈康汽修公司危废暂存间未按照规定悬挂危废标识牌。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措施
产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悬挂危废标识牌。
四、目标任务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两家汽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正确悬挂危废表示牌。截至目前,两家汽修公司均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