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市级警示片披露“灵璧经开区热电联产项目,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问题,2020年经省发改委验收已销号,但已于2022年12月停止运行;灵璧县经开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问题,同为上述中央督察反馈问题,虽经省发改委验收销号,但目前掌握的运行质量不高,进水浓度低”,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灵璧经开区热电联产项目,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问题,2020年经省发改委验收已销号,但已于2022年12月停止运行;灵璧县经开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问题,同为上述中央督察反馈问题,虽经省发改委验收销号,但目前掌握的运行质量不高,进水浓度低。
二、实施主体
县发改委、县城管局、经济开发区
三、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四、整改情况
开发区供热需求企业较少,供热企业连年亏损、停产。根据灵璧县经济开发区现状,经专家论证,目前达不到集中供热需求,待开发区集中供热需求以及供热条件达到实现分布式清洁能源供热。
2024年11至2025年1月,北部污水处理厂COD平均值最高139.39mg/L,最低60.96mg/L,进水浓度正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