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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双龙中型水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2-24 09:03 责任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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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灵璧县双龙中型水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97900.00元(大写:玖万柒仟玖佰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灵璧县双龙中型水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要求:灵璧县双龙中型水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查、获批以及报告书中需要的检测等技术服务,直至获得宿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获得宿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件止)

四、询价小组名单:罗魁、赵业华、乔浩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224-2025225)。

、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灵璧县水利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笑果大道与奇石大道交口,联系电话:0557-608219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编制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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