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部署安排,为认真做好灵璧县2025年家电“焕新”补贴政策参与商户征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选对象
参与商户至少应具备:
(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细则适用补贴产品 销售、在宿州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电类产品大卖场 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 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 相关经营行为负责。
(二)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 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 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 具税务发票能力。
(五)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 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 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 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 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等产品。
(八)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 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 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九)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 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
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 等有关情况。
(十)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 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补贴范围
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 空调、家用灶具、热水器、吸油烟机等7大类家电产品(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 、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实体门店照片2张(门头+内部照片各1张)。
(三)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后同),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提供会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四)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提供前一季度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提供近三个月纳税申报表,已缴纳税款的提供完 税证明。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申报表。
(五)提供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截图及近一月进销存 汇总表等证明材料。
(六)经销企业与回收企业、拆解企业签订的协议,回收企业商务部业务系统备案截图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拆解企 业资质证明文件;企业自行开展回收业务的,需提交本企业 备案截图。
(七)查询“信用中国”或“信用安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八)带有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商户盖章的承诺书。
(九)《2025年宿州市家电“焕新”补贴参与商户汇总 表》、《2025年宿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品清单报备审批表》、 《2025年宿州市家电“焕新”补贴商品清单》纸质版及电子 版。
四、提醒事项
(一)2025年起,所有开具发票的抬头需实名制,发票 抬头为消费者姓名,且应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云闪付APP 注 册人)为同一人,不得再以“个人”为购买方信息名称。在发 票中列明产品类别、品牌和型号,并备注“1级能效(水效)” 或“2级能效(水效)”或“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政府补贴XX 元”等补贴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二)商品开票价格仅为该件实物商品的实际交易价格,不得搭售其他商品,不得包含服务费、安装费、辅材费等。
(三)平台的近三个月平均销售价格及厂家指导价格, 仅供参考,不是商品的实际开票价格。商品实际开票价格由 各商户根据各自进货渠道、叠加让利等合理确定,不得高于 厂家指导价格。所有被系统列为价格预警的交易均需逐一提 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各参与活动商户如存在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虚标价格、变相涨价,销售假货、以次充好,强制捆绑、 搭售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将根据实际违法情况移交市场监
管部门、公安部门,严重时将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2025年家电补贴于1月5日12时启动,补贴有关发票、小票等资料,请各商户待2025年新的系统上线后再上传。
(六)2025年发放时间将根据资金规模适时调整,如有 变动将另行通告。
灵璧县商务局联系方式:0557-6081780
附件:附件1.2025年宿州市家电“焕新”补贴参与商户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宿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品清单报备审批表.doc
附件3.2025年宿州市家电“焕新”补贴商品清单(家电七大类).xls
灵璧县商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