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灵璧县贤锋运输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标准,于2024年09月27日,准予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业务。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