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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7-31 10:19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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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宿州市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交办问题中灵璧县科技文化产业提升项目建筑工地存在扬尘污染,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科技文化产业提升项目(三馆建设)建筑工地道路积尘严重,切割石料未湿法作业。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清理和洒水降尘,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对产生扬尘的项目100%湿法作业。

四、目标任务

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施工场所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县住建局责令施工单位加密道路清扫频次,严格按照湿法作业。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周边环境卫生干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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