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宿州市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涉及灵璧县黄湾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消毒不规范。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黄湾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紫外线灯管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擦拭、监测和记录。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卫健委
三、重点措施
1.设立专人负责紫外线灯的管理,确保定期按照规范进行消毒擦拭和记录。2.严格按照规定的消毒时长进行紫外线消毒,并记录每次消毒的时长。3.定期对紫外线灯进行累计时长统计,当累计时长达到1000小时或半年时,及时进行强度效果监测。
四、目标任务
1.紫外线灯表面应保持清洁,无灰尘、油污等杂质。2.紫外线灯管累计时长记录准确,无遗漏。3.消毒效果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确保紫外线灯具有足够的消毒效果。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黄湾镇卫生院已按照紫外线灯管消毒标准进行消毒擦拭、检测和记录,对强度小于70uw的紫外线灯管已及时更换并规范登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