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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招商
合作模式征集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17 09:07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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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现针对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公开发布招商合作模式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宿州市灵璧县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220亩,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其中正在建设的一期工程投资约为1.9亿元,占地面积约130亩,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预计2024年6月具备竣工验收、试运营条件。一期工程主要建设1000吨/天建筑垃圾处理线1条、1000吨/天废石处理线1条、300吨/天装修垃圾处理线1条、350吨/天环保再生砖生产线1条、150吨/小时机制砂生产线1条以及配套除尘系统、水处理系统。

项目二期工程规划建设10万立方米/年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1条、20万吨/年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20万吨/年水稳搅拌站生产线1条,目前暂未实施。

二、招商合作模式

接受投资人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如委托运营模式、产权市场化交易模式、合作开发模式等或其他投资人提出的合理合作模式。有兴趣的投资人可按公告要求递交书面合作方案,参与征集。

三、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专业团队,具备建筑及装修垃圾处理经营管理经验。本招商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企业。

四、征集材料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合作的投资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方案文本、单位基本情况、类似项目经营经验。于2024年4月30日前密封递交或邮寄至国资集团409室。

合作方案须详细阐述投资人拟采取的合作模式、双方责权、投资比例、利益分配、纠纷解决、退出机制等,以便招商人科学合理的确定本项目的招商合作模式。

五、合作模式的确定

招商人组织相关人员就投资人所递交的合作方案进行评议,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就相关方案予以澄清答疑,根据评议结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拟采用的合作模式。后期招商人据此模式开展招商,确定项目合作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灵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灵璧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平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闫兴霜

联系电话:1805571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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