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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资产评估备选机构入库及库内机构复核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15 15:29 责任编辑: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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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助中设备资产评估工作,规范评估机构的选聘和委托,我局拟公开征集资产评估备选机构,完善资产评估备选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入库要求

(一)在安徽省财政厅备案具有资产评估等相关资质;

(二)在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近两年内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一定的人员保障,在约定工作期间能够调配较强力量,按照委托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报名资料

(一)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营业地点、人员构成、企业性质(公司制还是合伙制)、最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内部管理制度、执业业绩等;

(二)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申报表见附件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执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有关资料;

行业协会出具或公开的无违规证明(本项可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库内机构复核

(一)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的时效性,原库内机构需提供复核资料(需复核机构名单见附件二)

(二)复核材料与报名材料相同

)逾期不报送资料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备选资格,后续将从库中移除

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415--422

(二)材料提交或邮寄地址:灵璧县政务新区人社局三楼灵璧县经信局技术进步股。联系人:侯宇强联系方式:0557-6868986

、注意事项

(一)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按时报送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成分,取消报名入库资格;

(三)报名截止后,县经信局将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综合报名及完成复核的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执业能力、资质条件和执业诚信度,完善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工作开展时,每次从备选库机构中随机选取。

特此公告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申报表、资产评估备选机构在库企业名单.pdf


灵璧县经信局 

2024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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