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两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15 15:30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

关于灵璧县2023年12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朱集镇一废品收购点乱堆乱放;东傲商砼站路北院内石料露天堆放,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朱集镇政府S224省道路东废品收购点废品无序堆放,影响周边环境。

2、朱集镇东傲商砼站路北院内石料露天堆放无覆盖,扬尘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朱集镇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废品收购点:分类存储、堆放收集的废品,做到覆盖围挡。

2、露天石料:对院内露天堆放的石沫进行覆盖。

四、目标任务

1、废品收购点:规范废品收购行为,避免污染环境。

2、露天石料:对堆放的石沫进行覆盖,严禁出现扬尘现象。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废品收购点:废品已全部堆放至屋内。

2、露天石料:现场露天堆放的物料已全部使用密目网覆盖。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