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3年12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朱集镇一废品收购点乱堆乱放;东傲商砼站路北院内石料露天堆放,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朱集镇政府S224省道路东废品收购点废品无序堆放,影响周边环境。
2、朱集镇东傲商砼站路北院内石料露天堆放无覆盖,扬尘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朱集镇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废品收购点:分类存储、堆放收集的废品,做到覆盖围挡。
2、露天石料:对院内露天堆放的石沫进行覆盖。
四、目标任务
1、废品收购点:规范废品收购行为,避免污染环境。
2、露天石料:对堆放的石沫进行覆盖,严禁出现扬尘现象。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废品收购点:废品已全部堆放至屋内。
2、露天石料:现场露天堆放的物料已全部使用密目网覆盖。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