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4年2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游集镇邱楼村汪塘内有秸秆等杂物未清理;杨疃镇七井村李禄家沟边有旱厕;杨疃镇杨集村庄内沟渠有秸秆等杂物未清理,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游集镇邱楼村汪塘内有秸秆、枯叶、水草未及时清理打捞,腐烂后污染汪塘水体。
2、杨疃镇七井村李禄家沟边有旱厕未拆除,污染沟内水体。
3、杨疃镇杨集村庄内沟渠有秸秆杂物等未清理打捞,污染水体。
二、整改实施主体
游集镇政府、杨疃镇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游集镇:清理打打捞塘内秸秆树叶水草;对汪塘进行清淤治理。
2、七井村:对沟边旱厕进行拆除,清理打扫周边环境。
3、杨集村:对沟渠内秸秆杂物清理打捞,对河沟进行清淤治理。
四、目标任务
1、游集镇:定期巡查清理,避免杂物进入水体污染水质。
2、七井村:拆除沟边旱厕,消除污染隐患。
3、杨集村:定期巡查,清理打捞秸秆杂物。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游集镇:该汪塘内秸秆、垃圾等杂物已清理、打捞干净。
2、七井村:沟边旱厕已拆除,沟已清淤。
3、杨集村:该沟渠内秸秆、垃圾等杂物已清理打捞干净,并对沟渠进行清淤。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