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2024年2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灵璧县浩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草场粉尘污染严重;高楼镇沈庄西汪塘内秸秆污染水体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禅堂镇双李村村部西北侧灵璧县浩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草场大棚内秸秆柔丝加工,粉尘外溢污染环境。
2、高楼镇钱梁村沈庄西汪塘内大量秸秆、枯叶水草未及时清理打捞,腐烂后污染水体。
二、整改实施主体
禅堂镇政府、高楼镇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禅堂镇:秸秆加工机器配套安装除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
2、高楼镇:清理打打捞塘内秸秆树叶水草;对汪塘进行清淤治理。
四、目标任务
1、禅堂镇:生产加工过程中配套安装除尘设施,并和生产设备同步使用。
2、高楼镇:定期巡查清理,避免杂物进入水体污染水质。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禅堂镇:该草场已采取围挡等防尘措施;
2、高楼镇:该汪塘内秸秆、生活垃圾等已清理干净,水质良好;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