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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方式
的通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2-23 17:21 责任编辑: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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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解决企业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灵璧品牌”,现向全县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全县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等。

二、不受理范围

(一)不属于营商环境工作职责范围的;

(二)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三)已经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

(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联系方式

1.热线电话:0557—6023446、6660000、6037061(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信函邮寄地址:灵璧县政务中心四楼407室(接受当面反映诉求);

3.电子邮箱:lbxysb@163.com。

受理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专人核查落实,分办交办,跟踪督办,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反映人反馈。

特此通告

灵璧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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