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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30 08:19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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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璧县10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灵璧县几起扬尘污染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灵璧县青山文园项目内部道路存在明显积尘,喷淋设备未开启,车辆进出时扬尘污染严重。

2、灵璧县薄山北路道路两侧大量裸土未覆盖,道路存在明显积尘,车辆过往时扬尘污染严重。

3、灵璧县华达翡翠园项目内部道路存在明显积尘,围挡喷淋未配套安装,车辆进出时扬尘污染严重。

4、灵璧县景和桂花园项目工地大量裸土未覆盖,围挡喷淋未开启,场内扬尘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覆盖裸露地面,定期清扫场内道路,喷淋设施正常使用。

四、目标任务

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灵璧县青山文园项目作业时喷淋已全部打开并正常工作。

2、灵璧县薄山北路道路两侧裸土已全部覆盖,道路周边打扫干净。

3、灵璧县华达翡翠园项目已配套安装围挡喷淋设施,现正常使用。

4、灵璧县景和桂花园项目工地裸土已全部覆盖,作业时喷淋设施全部打开并正常工作。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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