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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灵璧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20 10:10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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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12月中下旬举行灵璧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听取汇报并讨论灵璧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合理性、可行性。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陈述人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陈述人15人至3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本县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陈述人。

四、报名办法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时,现场登记地点为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人数超过本公告规定人数的,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二)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陈述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对项目成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会后书面形式反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未尽事宜,请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  刘绪强         联系电话:17305579109

邮箱:474874516@qq.com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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