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灵璧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促进我县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3年全县统筹使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0万元,计划补助4个新建年出栏5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猪场,每场补助25万元。经养殖主体自主申报,镇畜牧站初审,县畜牧中心组织现场审核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灵璧县下楼镇腾飞养殖专业合作社、灵璧县程帅养殖家庭农场、灵璧县冯庙镇振建养猪场符合新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奖补标准,拟落实奖补资金(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月4日,共计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灵璧县畜牧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57-6022254。邮箱:xmj6022254@163.com
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