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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30 16:10 责任编辑: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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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政府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审议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非常任委员是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通过案件审理会议等方式参与行政复议工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审议,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文件、开展行政复议监督等工作提供服务,聘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   

二、选聘对象

熟悉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知识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高等院校法学教师、执业律师;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在行政管理相关领域专业特长突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三、非常任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长期在灵璧县内工作或生活;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刑事犯罪、严重违法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3、遵守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委员守则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他相关规定。能够积极接受指定,并保证行政复议办案时间;  

4、具有丰富的处理实务问题经验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所在行业或者领域具有较高的评价;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人员还应同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从业时间5年以上;  

2、法律教学工作者:有相应时间从事案件审议等工作,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县政府及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4、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6、其他人员: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县法院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官,具有法律知识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时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推荐。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选委员人员名单。

(三)公示及聘任

通过县司法局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聘任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它事项  

(一)县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非常任委员的推荐工作,认真把关,积极推荐。  

(二)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推荐(自荐)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律师执业、职称等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获得荣誉、奖励和业务专长的材料。  

(三)单位及个人报送的材料报送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县政府大楼403室)。  

联系人:杜文化、彭丹;电话:0557-6022234  

附件: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推荐(自荐)表  

    灵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推荐(自荐)表.docx
灵璧县司法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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