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自主排查立行立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灵璧县迎宾大道北段灵璧县第二中学项目部拆迁,遗留部分建筑垃圾未清运离场”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灵璧县自主排查立行立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上报:灵璧县迎宾大道北段灵璧县第二中学项目部拆迁,遗留部分建筑垃圾未清运离场。
二、整改实施主体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清运该处建筑垃圾,清理打扫现场。
四、目标任务
清理、清运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安排专人清理、清运该处建筑垃圾将周边环境卫生打扫干净,截止目前,该处建筑垃圾已清理、清运完毕,该问题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