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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一)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24 16:47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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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璧县自主排查立行立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潼河和张邢沟交汇口河岸堆放大量废弃垃圾”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灵璧县自主排查立行立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上报:潼河和张邢沟交汇口河岸堆放大量废弃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高楼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立即清理垃圾,运到垃圾中转站集中转运处置。

四、目标任务

安排专人定期清扫垃圾,集中转运、安全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3年7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高楼镇政府立即安排环卫工人清理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截至目前,河岸堆放的垃圾已清理并安全处置完成,该问题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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