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璧县自主排查立行立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涉及“潼河和张邢沟交汇口河岸堆放大量废弃垃圾”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灵璧县自主排查立行立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上报:潼河和张邢沟交汇口河岸堆放大量废弃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高楼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立即清理垃圾,运到垃圾中转站集中转运处置。
四、目标任务
安排专人定期清扫垃圾,集中转运、安全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3年7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发现问题后,高楼镇政府立即安排环卫工人清理并运送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截至目前,河岸堆放的垃圾已清理并安全处置完成,该问题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灵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7-6081443
电子邮箱:lbhbzg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