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20”恰逢周六,为满足广大婚姻当事人在当天办理结婚登记的美好愿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上级民政部门部署要求,2023年5月20日(周六)我县婚姻登记中心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办理业务范围
“5.20”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不受理其他业务。
三、办理条件
1.宿州市婚姻登记已实现“全市通办”,即婚姻当事人任意一方具有宿州市户籍,可在宿州市各县、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 22 周岁,女方已满 20 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四、所需材料
1.有效户口簿原件(户口本个人信息页需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3.再婚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再婚手续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与个人实际婚姻状况相一致。
4.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五、注意事项
5月20日当天,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请自行佩戴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到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排队,业务办结后请尽快离开大厅,不得无故逗留,避免人群聚集。
温馨提示:请准新人们理性对待结婚日期,并感谢您对我县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灵璧县婚姻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557-6030235
灵璧县婚姻登记中心办公地址:灵城镇解放中路益民巷南约70米(老县医院原外科大楼二楼)
灵璧县民政局
二0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