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上下围绕《2021年度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十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用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对2021年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拟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拟表彰的先进单位(10个)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县圆畅排水有限公司、灵城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拟表彰的先进个人(32个)
李朝义 县城管局
张晶晶 县委宣传部
杜 宇 县委宣传部
郭 瑞 县委政法委
来 玮 县政府办
张晓龙 县政府办
钱昊天 县发改委
赵 明 县经信局
解安红 县公安局
王 辉 县公安局
周 力 县公安局
陈小明 县民政局
汤 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焦亚林 县生态环境分局
孙小风 县住建局
张 罕 县住建局
陈春生 县城管局
姜强强 县城管局
曹 娟 县城管局
郑 超 县交通运输局
杨 浩 县文化和旅游局
张 波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崔 洋 县应急管理局
王 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毛 瑞 县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吕志刚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丁树友 县融媒体中心
闫 辉 县圆畅排水有限公司
宋 亮 灵城镇人民政府
周安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李 泉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焦亚林;联系电话:6023415。地址:县政务中心四楼407室;电子邮箱:lbcsgl@126.com。
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