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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畜(水)产品定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畜牧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8-30 09:02 责任编辑:灵璧县畜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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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县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计划的通知》(灵食安办﹝2021﹞2号)要求,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县2021年度食用畜(水)产品开展定量检测工作,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数目:个样品的采样及定量分析检验

(二)采购人: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三)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四)采购预算:20万元

(五)最高限价:2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主要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根据灵璧县食安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隐患较大、问题较多畜禽水产重点品种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2.服务要求:本次定量检测数量400个样品,监测品种为肉水产品、饲料等;检测项目以禁限用兽药和使用频次较多的兽药为重点(检测项目见附件);抽样对象为养殖、屠宰环节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抽样覆盖我县19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样品抽取、包装、运输、检测、出具报告等由中标企业负责。

抽样方法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规定执行;水产品抽样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规定执行;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按照国家或农业农村部例行监测推荐的方法检测;判定依据按照GB/T 21312-2007、GB/T 21316-2007、GB/T 22338-2008、GB/T 21311-2007、GB/T 22286-2008、GB31660.5-2019、GB/T 19857-2005等执行检测结果有一项超过GB31650-2019相应标准的均判定为不合格(GB31650-2019中无对应标准的,可参照农业农村部定量检测指定方法判断)。

3.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17:30止。

4.服务标准:达到验收标准。提供检验报告时,所有不合格样品要附有检测原始记录和图谱。

5.付款时间: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达到标准后,一次付清费用。

二、供应商条件和要求

(一)供应商须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规定,拥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抽样检测必须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条件;

3.能够满足本项目监测需求参数,相应参数检验检测能力应在CMA和CATL资质认定附表和增项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CMA和CATL证书(含资质认定附表)、公司设备、技术人员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且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材料报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1年9317:30前将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证明材料及一次性报价表(一式三份)一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材料送达逾期不予接收。

四、评审及公示

2021年97日由评审小组开启供应商按规定时限送达的密封材料,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中最低报价者为中标方。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址:灵城镇罗河路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畜牧中心三楼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韩灿      

  话:0557-6022254

 

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1年830

 

 

 

附件1

检测项目

 

瘦肉精类、喹诺酮类、呋喃类、氟苯尼考、氯霉素、孔雀石绿、砷(铅)等。

 

 

附件2:

 评分办法

 

评分项目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投标报价

(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本项满分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技术方案完整性及科学性(20)

1、根据投标人对采购服务要求、实施现状的理解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应包含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工期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本项满分20分。

人员配备(15)

1、项目负责人具有生物、化学、食品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备生物、化学、食品专业本科及以上,有一人得1分,最高9分。

本项满分15分。

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需提供相应的职称或学历证明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仪器设备(10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质联用仪、ICP-MS,每有一类得1分,满分3分;上述任一类仪器有多台套的,每增加一台加1分,满分2分。本项满分为5分。

2、具有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每有一类得1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本项目配备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发票或校准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服务便捷性(10)

为了提高服务便捷性和检测时效性,投标供应商能在最短时间提供服务和检测,投标供应商能在4小时之内赶到采购人单位,得10分;能在5小时之内赶到采购人单位的,得6分;能在6小时之内赶到采购人单位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注:响应时间以投标人CMA证书上地址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在地百度导航所需时间为准,CMA证书需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满分10分。

获奖和科研情况(20)

1、投标人获得农产品检测类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

注:提供省级政府或有关部委颁发的科技成果奖项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获奖证书须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

2、投标以第一完成单位承担过农产品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的有项得2.5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已发布的标准文本关键页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否则不得分。

3、投标供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得5分;获得市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标品牌推介委员会颁发的证书扫面件或影印件。

本项满分30分。

单位业绩(15)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农产品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满分10分。

2、投标人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服务类项目的,得5分。

本项满分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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